粤科函高字〔2011〕14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企业答辩等程序,拟定广东超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494家企业为广东省2011年第二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黄海滨,020-83163873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
邮 编:510033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