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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国家新产品计划审核认定初审推荐”职能转移到社会组织机构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于:2014-08-20 点击:1732  保护视力色: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关于举办“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评审认定工作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附件: 关于举办“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评审认定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815



1
粤高企协[2014]23号
关于举办“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省级创新型企业
评审认定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
业(集团)”、“省级创新型企业”三项认定评审工作,与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及投标密切相关。今年,
省科技厅根据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通过竞争
将这三项工作转移到我协会承接(见粤科函人字[2014]45号)
。为了切实认真做好职能转移承接,帮助我省相关企业做好转
移项目的认定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上午在广州举办“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评审认定工作培训班
”。培训班由省高企协会有关领导、专家就有关项目评审认定
和相关程序与要求作权威解读及专题辅导。希望全省(含深圳
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以及相关单位踊跃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
:30;
2.培训地点:广州市陵园西路17号广联礼堂(原后勤礼
堂)
二、培训主要内容与主讲专家
1.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理事长廖兆龙
报告主题: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条件、申报程序
和需注意的问题
2.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培训部部长梁月娟
报告主题:如何做好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集团)认定申报工作
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业务部部长陶练敏
报告主题: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认定标准及条件解读
三、参加培训人员
1.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科技局(委)、高新区
管委会有关人员1-2人;
2.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1-2人;
3.全省(含深圳市)历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4.全省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
5. 各相关单位。
四、收费标准3
1.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科技局(委)、高新区
管委会有关人员、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人员免
费。非会员单位每人收费300元(报到时交现金)。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宜
1.填写回执:请参加单位于2014年8月14日下午17:30
前将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办
公室。
2.各会员单位凭加盖单位公章的培训回执原件领取资料
,其他单位凭缴费凭证领取资料。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月娟、李佳妮
联系电话:020-38458021、38458699
传真:020-38458017
 
附件:1.“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集团)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评审认定工作培训班”回

 2.会场交通示意图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二○一四年八月四日 4
附件1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省级创新型企业
评审认定工作培训班”回执
单位名称
(公章)
通讯地址
是否会员 参会人数
姓 名 部门及职务 办公及传真电话 手机
备 注
 
 请于2014年8月14日下午17:30前将回执加盖公章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办公室5
附件2 会场交通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