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
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
申报指南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粤财工〔2013〕280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财工〔2013〕21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2014年广东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股权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作背景
根据2013年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试点情况及省政府对2014年股权投资工作的总体部署,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的一定比例将用于实施股权投资。
二、申报行业领域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本年度的股权投资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八个重大科技专项领域组织实施,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推动相关领域重点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形成规模化的新兴产业。重大科技专项领域包括: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
三、股权投资主要做法及配套政策
(一) 主要做法。股权投资是我省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的新举措,引入市场化机制选择投资对象(项目企业),实现财政资金的滚动使用。对不同类别的财政资金和投资对象,采取不同的股权投资管理形式:
1.财政资金支持已上市公司的,通过参与定向增发、受托管理机构与上市公司合作发起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等形式实施股权投资管理。
2.财政资金支持非上市公司的,由受托管理机构对该公司进行直接投资,也可以通过合作发起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形式实施股权投资管理。
(二) 实施要点。
1.参股期限和比例。财政资金参股项目(或公司)的各方出资、资产等需经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等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财政资金参股比例。参股期限一般为3~5年,最长不超过10年,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2.项目退出。投资项目必须具备明确的退出条件和方式,达到一定的投资年限或约定投资条件(如一定的增值率、企业上市、未能实现预期盈利目标等),应适时进行股权转让、股票减持、其他股东回购以及清算等,实现财政资金退出。其中,以专门的项目公司形式入股的,可通过其他股东回购、转让、项目公司清算等方式退出;以对该公司直接投资形式入股的,可通过企业上市、创业者回购、转让和企业清算等方式退出。此外,受托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复后实施。
财政资金退出时,除按规定价格退出的以外,受托管理机构应聘请符合资质的资产评估等专业机构对所持股权进行评估,作为确定退出价格的重要参考。
(三) 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2.主管部门推荐。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所属区域的申报单位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后统一上报;省直单位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3.确定初步计划。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科学评审、竞争择优,提出入围企业和相关要求。
4.项目尽职调查。对于通过项目评审的企业,受托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聘请法律、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中介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可行性分析、投资方案谈判等工作,并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
5.下达项目计划。根据受托管理机构提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方案建议以及相关请示等,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确定股权投资项目,下达项目计划。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程序拨付受托管理机构进行投资。
6.具体实施。受托管理机构按项目计划、资金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与被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实施股权投资。
(四) 配套政策。
1.对于获得股权投资资金的项目企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省工程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2.受托管理机构将为项目企业提供多层次、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包括投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产业园、知识产权交易等,以及项目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包括IPO、新三板等)的指导和支持。
四、申报主体资格
(一)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十二五”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本申报指南中申报范围的要求。
(二) 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律关系清晰(包括股权结构、资产权属、债权债务、历史沿革、知识产权等)。
(三) 申报单位的产品、技术和市场在行业内具有相对竞争优势,预期能在未来几年实现快速成长。
(四) 申报单位经营稳健,无重大财务风险。
(五) 申报单位愿意接受此次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对资金需求具有科学规划,用途明确,使用合理,对股权投资资金的退出有明确规划。
五、申报材料及附件要求
(一) 股权投资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见附件1)。
(二) 项目商业计划书。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阳光政务平台作为附件上传(见附件2)。
(三) 相关附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包括以下内容:①经营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企业工商注册信息;贷款证,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变更信息及验资报告。②近2年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③相关资质与证书:相关资质与荣誉证书;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产品专利、认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
六、资助强度和数量
投资项目企业的数量及每家项目企业的投入强度以受托管理机构的商务谈判结果为参考,由省有关部门按程序另行确立。
附件1:股权投资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商业计划书指引
附件1:
股权投资项目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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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领域 |
◎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 ◎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 ◎云计算及大数据管理技术 ◎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 ◎可见光通信与标准光组件 ◎智能工业机器人 ◎干细胞与组织工程 ◎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 |
二、商业计划书概述
主要技术、产品及服务(1000字内) |
(产品开发、生产策略,行业特点、竞争焦点、主要的技术指标和关键技术说明、主要介绍技术、产品及服务的背景、目前所处发展阶段、与国内外同行业其它公司同类技术、产品及服务的比较,本公司技术、产品及服务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如拥有的专门技术、版权、配方、品牌、销售网络、许可证、专营权、特许权经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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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市场分析 (800字内) |
(市场定位及需求分析,行业历史与前景分析与预测,产品市场概况,市场需求程度,规模及增长趋势,市场定位的合理性,未来市场销售预测,哪些行业的变化对产品利润、利润率影响较大,进入该行业的技术壁垒,贸易壁垒,政策限制,其他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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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分析 (500字内) |
(主要竞争对手,竞争对手分析,国外相关企业对比说明,如果产品已经在市场上形成了竞争优势,请说明与哪些因素有关。如成本相同但销售价格低、成本低形成销售价格优势、以及产品性能、品牌、销售渠道优于竞争对手产品,等等,描述所属行业及市场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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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服务需求 (可复选项) |
股权融资(□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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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
拟出让股权比例 |
融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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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的资金使用计划 |
(资金使用方向细目。包括固定资产投入、在建工程、研发投入、管理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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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接受本次财政性股权投资(□是/□否) |
附件2:
项目商业计划书指引
1、项目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信息、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简述主要事件)、团队简介与评价、组织架构、员工构成、荣誉资质、专利技术等。
2、项目企业产品与技术特点分析:概括描述投资项目的主营产品与技术。侧重于产品、技术在行业内的情况,分析产品、技术在行业内的优势和竞争力。
3、所属细分行业及市场情况:扼要概述项目所属行业(细分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市场规模等。侧重于分析项目在行业内同类产品的竞争情况、市场占有率,及未来项目的市场空间及市场份额。
4、项目企业商业模式:包括对其经营运作、营销特点、上下游客户、盈利模式等的分析。
5、竞争分析:比较项目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分析项目企业竞争优劣势及核心竞争力。
6、财务分析:包括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运营、盈利能力分析,现金流分析,财务综合评价,盈利预测及依据等。
7、融资方案
①项目企业融资计划(包括资金金额与占股比例)
②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③融资效益预测(未来几年的战略规划)
④退出计划
8、投资风险与对策:侧重于分析项目企业运营和管理的风险,以及市场发展和竞争变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