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
资金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配套项目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对我市获得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资助单位的配套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1〕9号
(二)《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粤发〔2008〕15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财政委,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财科〔2012〕168号
(五)《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深圳市住建局,深财规〔2013〕1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资助的,其相应的资助金额视同配套资助的一部分,该部分不再重复配套。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项审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在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已获得第四批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执行报告;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八)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经费下达文件、省创新团队资助合同书首页及盖章页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7月15日至8月29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03日。
(三)联 系 人:曹环、李肖力,电话:82002204、82002185。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2-14号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九、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项审计——市科技创新委组织答辩或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拟定团队配套建议方案――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团队配套方案报市财政委审核――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下达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经费。
十、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原项目下达机构验收结果为本配套项目的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