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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科技创新券来了!

作者:sunmingke 发表于:2015-05-14 点击:3567  保护视力色:

东莞民营企业上市最高可获资助700万元


来源东莞阳光网:2015年5月14日


  东莞民营经济面临升级转型,路该如何走?昨日,《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五大行动”、“30条”引导民资发展实体经济,到2017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提至50%,民营经济纳税贡献占比提至63%。 引导莞民营资本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关键领域。

“投资兴企”、“创新强企”、“培育壮企”、“融资助企”、“服务惠企”五大行动30条举措,条条都是干货。不管你是小微企业还是成长型中小企业,还是上市企业……都能从中找到扶持一步步壮大发展的力量。

与2014年、2015年市政府1号文一脉相承,“实施意见既是东莞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的指示精神,也是我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大力发展内源型经济的重要举措。”市委政研室副主任陈文东解读说。

实现主营收入超百亿民企达10家

《意见》明确,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是东莞立足自身优势、对接上级部署、增强发展动力、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民营经济是否发达,骨干企业规模大小起到了关键作用,也决定了东莞“月亮”的亮度。因此,“民营骨干企业数量大幅增加”要求,民营企业集团达到200家,主营收入超百亿、50亿、10亿元民营企业分别达到10家、18家、60家。

更加突出民资发展实体经济地位

《意见》明确,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在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关键领域,实现民营资本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具体而言,实现民营经济规模总量持续增长的指标,体现在全市民营经济登记注册户数(含个体工商户)增至70万户,注册资金增至6000亿元,民企工业投资额占比提高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0%,规模以上民营经济工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35%,民营经济纳税贡献占比提高到63%。

主攻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改革开放30多年,房地产、酒店业成为不少东莞民企完成首轮资本积累的支柱。” 昨日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政策文件解读媒体通气会上,市委政研室副主任陈文东如是分析。

“投资房地产和酒店业至少占据民营企业总数的两三成。”他透露,但当下受东莞酒店趋于饱和、房地产收入不可持续的影响,东莞的民营企业亟需升级转型。

但是,民营企业要转型,到底路在何方?

“向科技创新领域、实体经济领域发展。”实施意见对症下药给出的回答是,以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标志的“四新经济”作为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的战略支撑,鼓励民营资本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陈文东表示,实施意见不仅注重推动制造业企业向研发、营销“两端”延伸,还更多地关注互联网时代交易体系和流程的再造、重组,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了多项创新性和实实在在的举措,着力推动企业由“内部延伸式”升级转为“外部集成式”升级。

到2017年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增至700家

按照实施意见的引导,到2017年,民营资本将绘制出一幅深耕实体经济的瑰丽态势图。

民营经济规模总量持续增长。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底, 全市民营经济登记注册户数(含个体工商户)增至70万户,注册资金增至6000亿元,民营企业工业投资额占比提高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0%,规模以上民营经济工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35%,民营经济纳税贡献占比提高到63%。

民营经济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增加到700家;民营企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1%;民营企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8%以上。

“当前,东莞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750多家。”通气会上透露,这与两年后的东莞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相当。而截至2014年,东莞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共500多家,接下来每年将以60家的数量增长。

最后,民营骨干企业数量也将大幅增加。力争到2017年,民营企业集团达到200家,主营收入超百亿、50亿、10亿元民营企业分别达到10家、18家、60家,形成一批民营大型骨干企业和总部企业,使民营经济成为我市内生增长和参与区域竞争的重要力量。

特别聚焦

镇街首设“众创空间”最高资助300万

今年1月4日,因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关注,“创客”进入大众视野,并被赋予了代表创新前沿的标签。它改变的是传统的以技术发展为导向、科研人员为主体、实验室为载体的科技创新活动。实现的是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意见明确提出,设立众创空间建设后补助资金,对各镇(街)设立的首个众创空间,按照投资额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壮大创新创业群体。

“通过资助镇街设立众创空间,我们再引导政府对入驻企业实行租金补贴,进而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市委政研室解读说。

同时,在强化创业辅导方面,实施意见还对各类孵化载体开展面向全市的创业孵化培训、创业导师辅导等公益性项目活动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

探索组建莞民间金融(控股)集团

《实施意见》中提到,要实施“融资助企”行动,强化金融资本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刘惠林介绍说,在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方面,市财政将首期注资5亿元组建市属科技金融投资集团。“这个组建计划上个月已经通过了,市财政的总注资将达到20亿元,有望撬动更多的民间资本。”他说,接下来将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和传统龙头产业母基金,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方式,形成若干个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子基金,重点投向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而在此轮机遇中,东莞庞大的农村资本等,能否也被更好地利用?实施意见首次透露,将依托莞商联合会等商会组织,整合民间资本力量,鼓励民营资本抱团发展,探索组建东莞民间金融(控股)集团。

“东莞民间金融(控股)集团将整合民间资本、商会组织等力量,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发展。”市委政研室解读说。

接下来,东莞的农村集体资产等都可以引导注入到民间金融集团中来,寻找到新的出路。

【扶持民营企业措施:梯次成长扶持机制

企业上市 境内外上市最高资助700万

对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给予上市前的辅导费用资助和上市后再融资资助,最高700万元。

“东莞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将企业境外上市纳入奖励范围的城市之一。”通气会透露,此前资助对象仅为境内上市企业。

兼并重组

注册资金达5000万每年最高贴息200万

对兼并重组后企业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或以上、且总部在我市的,按照不超过其贷款实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贴息期最长为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大型骨干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奖励300万

筛选一批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入库并进行动态跟踪和重点培育,优先安排专项资助和能源保障。

对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 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的奖励。

自认定3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

中小微企业

梯次成长最高奖励30万

东莞多次提出民营经济“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成长扶持机制,逐步培育扩大梯队规模。

实施意见首次给出了具体的奖励金额。其中,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企业被认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企业被认定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其他扶持类别】

“互联网+”行动

每家企业三年累计补助最高20万

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对使用经认定的云平台的制造业企业,市财政对其前三年的租赁服务费用分别给予40%、30%、20%的补助,每家企业三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企业“走出去”

境外设东莞产品展销中心最高资助1000万

对经核准的我市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东莞产品展销中心给予三个年度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重点扶持境外展销中心的一次性整体形象装修,场地租金按照第一个年度50%、第二个年度40%、第三个年度30%逐年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

“三个年度1000万资助,可谓全国率先提出,资助额度最高。”市委政研室解读说。

先行先试

设立“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

设立“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科技企业持券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服务以及研发设备时,可按券面金额抵消最高50%的费用。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发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另外,“机器换人”项目最高补助额500万元,补贴比例和额度在全省领先。

“五大行动”引导民资发展实体经济

1投资兴企

补贴民企应用云平台租赁费用

鼓励民营企业与民营资本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

鼓励民资参与市属企业改制重组

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市属企业的改制重组;鼓励发展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国有企业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实施产权转让、引进外部资本时,支持民企平等参与竞争。

4月起对非货币资产投资分期纳税

自4月1日起,将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

2创新强企

博士后科研站最高资助500万

对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市财政通过贷款贴息、建设投入补助等方式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科技企业持券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服务以及研发设备时,可按券面金额抵销最高50%的费用,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发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3培育壮企

众创空间最高可补300万元

设立众创空间建设后补助资金,对各镇街设立的首个众创空间,按照投资额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设立孵化载体建设补助资金,对经市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和科技园区,按照建设投资总额的25%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重点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民企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的奖励。

承担“机器换人”、“信息化专项”等市级财政资助项目时,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30%。

4融资助企

继续落实天使投资风险补助机制

对在我市注册的且因投资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而发生亏损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补助,单个创业投资项目的风险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一年内对单个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涉技改的融资租赁业务坏账有补助

设立融资租赁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在不超过实际融资本金总额的10%额度内,由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补偿。

5服务惠企

涉企收费对初创企业大力照顾

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对初创企业均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境外设产品展销中心最高补1000万

对市商务局核准的莞企在境外设立的东莞产品展销中心,给予三个年度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重点扶持境外展销中心的一次性整体形象装修,场地租金按照第一个年度50%、第二个年度40%、第三个年度30%逐年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