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你们所属地区企业、属下单位申请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研发基础进行了考察,对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可行性方案进行了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经研究,同意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大学及研究所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列入2010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计划项目。
请各依托单位按照《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组建工作,将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好和管理好,更好地提升企业和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为广东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信委
二〇一〇年 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