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高通,业界有一个调侃,是这样说的:高通公司的律师比工程师还要多。但如今看来,在针对发改委确定高通垄断这件事上,高通即便有再多的律师似乎也没用了。
在本月的11号,美国高通公司总裁德里克·阿伯利就反垄断调查有关问题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交换意见并接受调查询问。这是自去年发改委启动对高通反垄断调查以来,高通高层第三次到发改委接受调查询问。根据本周四的统计,因为受到此消息的影响,高通公司报收76.17美元,股价跌6.65%,市值蒸发91亿多美元。
其实,不只是在中国,近10多年来,高通专利许可模式与芯片销售模式在欧美韩日及印度等地备受质疑,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纠纷不断。缘何如此?
因为高通拥有多项标准必要专利,手机厂商不用它的专利不行,像苹果、三星、中兴、华为等等都是高通的用户,而只要使用高通的芯片,高通就要收取每部手机出厂价5%的专利费,业内称为“高通税”。
据统计,去年高通净利润的70%都来源于专利许可费,这是全球绝无仅有的商业模式。即使高通的对手联发科发展再快,也是为高通打工,因为联发科的芯片无法绕过它的专利,高通就要求联发科提供客户的名单和销量,直接向下游的联发科的客户收取专利费。
除此之外,让手机厂商叫苦不迭的是高通的免费返许可,这就意味着高通可以免费享受这些厂商的技术创新,这种模式可以说阻碍了这些创新能力较弱的企业进行创新。
然而,即便高通在中国垄断事实成立,高通为此改变在中国市场的专利授权策略,专利成本降低的中国智能手机产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就一定会大幅提高吗?未必。我们也特邀作者来讲讲这个背后的逻辑:
中国发改委对于高通在中国市场利用专利垄断的调查,在沉寂多时候终于有了重大进展,发改委已确定高通的垄断事实而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其实有关专利是否阻碍产业(例如智能手机)创新及盈利的争论不仅是在中国,在全球都是关注的话题。
比如之前一份名为《The Smartphone Royalty Stack: Surveying Royalty Demands for the Components Within Modern Smartphones》的报告中显示,在手机领域很多时候专利授权的费用要远远高于硬件制造的成本,也同样在业内引发了争议。
回到近日持续发酵的高通是否在中国存在利用专利垄断的调查上。尽管业内从诸多角度,例如高通较高的专利授权费使其净利润率甚至高于目前的苹果;高通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之若干条款等。但我们认为最终发改委的公开声明(注意不是某些媒体所言的从内部人士获得消息)才是确定高通在中国是否存在垄断的事实标准。我们更为关心的是,通过高通在中国遭遇反垄断调查一事对于中国智能手机产业发展本身的常识性(不是什么所谓专业人士)思考。
在此,我们先说下我们对于企业净利润率的理解。影响一个企业的净利润率高低的不仅是企业产品(包括软件、硬件及服务等)本身,还涉及到其所处行业、产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企业自身的创新力(商业价值)、成本、管理等诸多因素。所以判断一个企业净利润率的高低应该是个相当复杂的专业问题,仅通过公开简单的财报和加减乘除就得出一个企业利润率高低,甚至与其他企业相比的高低难免有失偏颇和公允。
最明显的例子是,近日发布的全球财富500强中,同等市场地位下,以售卖硬件为主业的科技公司比提供软件服务或网络增值服务的公司更赚钱,比如同为智能移动终端市场或软件市场巨头,三星和苹果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要比微软、谷歌、亚马逊以及甲骨文高。但在之前Wintel和谷歌主宰的PC产业的传统互联网兴旺时期,微软和谷歌的利润率要远高于苹果和三星,而这些无疑和我们前面阐述的诸多因素密切相关。
这里我们并非是在为高通在中国可能存在的垄断辩解,而是看待问题应全面、客观,至少要符合最起码的常识。这又引出中国智能手机产业普遍存在利润率较低(盈利能力很低)的事实,也是我们相关产业联盟和厂商提请发改委调查高通垄断主要动因的问题。不管最终结果,借此探讨如何提升中国智能手机产业的盈利能力才是核心。
在此我们不妨假设高通在中国垄断事实成立,高通为此改变在中国市场的专利授权策略,我们智能手机产业相关厂商获得了满意的结果,中国智能手机产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就一定会大幅提高吗?相信熟悉中国智能手机产业发展规律的业内人士多数会给予否定的回答。原因何在?
首先是我们的创新能力。这点不仅是中国智能手机产业,可以说中国诸多产业一直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惟有真正的创新才能增强品牌影响力及相关产品的溢价能力。而衡量创新力又不可能回避专利,尤其是基础性专利的积累。具体到与通信和智能手机相关的专利。据中国台湾“国研院”分析整理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美国拥有最多的4G标准必要专利,总数达1661件,中国大陆位居第二,有1247件,排名第三的是韩国的1062件。4G时代在网络侧,华为、中兴等中国厂商已经掌握了很强的专利优势。
对此,也许有人会称,既然中国专利积累并不十分落后,为何会还会如此被动呢?需要说明的是,国研院的这份报告是根据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的统计数据整合而成,而ETSI只接受专利提报和对外公布,并不审查这些专利是否为标准必要专利。由此是否认为,我们在专利积累上也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而但就数量而言,除了中国的华为、中兴之外,鲜有中国其他企业可以称得上有可观的专利积累,这还是指在数量上。
其次是中国智能手机产业的竞争方式。从中国智能手机产业中所谓“中华酷联”的崛起看,低价低利润仍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方式。这除了和上述创新力有关外,中国企业自身固有的思维和方式是最根本的原因。见利扎堆,然后就是你死我活的价格战,这点从我们目前有数百家手机企业和刚刚起步的4G智能手机就已然跌到千元之内的事实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最后,也是我们最为担心的,就是除了上述阻碍我们智能手机产业真正强大(盈利能力提高)的原因之外,而今在智能手机产业中过度营销的泛滥,可能会让我们在未来智能产业大发展中剑走偏锋,越走越远。
看看我们今日手机新品的发布,不是大吹什么业内第一,就是新的商业模式,甚至上升到“情怀”。但手机还是手机,就像赛螃蟹,再怎么炒,它也是茄子味。所以如何沉下心来,把产品本身做好做实,真正给市场和用户真正需要的手机才是根本。而过度营销的结果不是拿起“锤子”砸了自己的脚,就是让“钢板”烫伤自己。
三星这个业内公认的营销之王(无论从投入还是创意),连续若干季度业绩的大幅下滑已经是多度营销负面影响的最好证明。重要的是,过度营销背后,反映的是我们产业的浮躁和急功近利,如此下去,我们前述的阻碍产业真正壮大的弊端何时可以改变,即便是到了下一个新的产业,我们依然没有做大做强的机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高通在中国是否存在垄断,仅是我们智能手机产业大而不强的表面原因,我们产业(包括企业)自身固有及新增的思维和发展方式才是根本。
所谓标本兼治,内因才是发展的根据,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所以我们在大力支持发改委调查高通垄断的同时,更希望我们自己的产业和企业能从中反思自己。毕竟高通垄断之痛与中国手机产业之殇相比,后者给我们产业带来的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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