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帮助 | 联系电话:400-880-0256 0769-23037585 21686281
字体大小:返回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习中心 > 电子商务 > 阿里平台电子商务

系统默认评价说明

作者:dongbo 发表于:2014-02-19 点击:1274  保护视力色:

在某笔订单交易成功的30天后:

1)如果一方给另一方做出4星及以上的评价,而另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评价,则规定时间过后,系统会自动给未被评价方默认5星的评价;

2)如果一方给另一方做出3星及以下的评价,而另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评价,则规定时间过后,系统不会自动给未被评价方默认评价,视同放弃评价的权利;

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交易双方都未做出评价,则规定时间过后,系统不会自动给交易双方默认评价,该交易无评价。

上一篇: 没有
下一篇: 没有

猜你喜欢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