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帮助 | 联系电话:400-880-0256 0769-23037585 21686281
字体大小:返回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习中心 > 专利知识 > 专利法

外观设计中成套产品的定义是什么?

作者:wangyong 发表于:2014-02-21 点击:2159  保护视力色: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5条第2款规定:“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将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对该产品的其他设计应当与简要说明中指定的基本设计相似。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9.2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并且具有相同设计构思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以上(含两件) 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每一件产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价值的产品,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壶、牛奶壶和糖罐组成的咖啡器具。”

 

上一篇: 没有
下一篇: 没有

猜你喜欢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