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两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人民币:元)
第一次延长期每月
再次延长期每月
延长期限请求费
30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