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由专利局向其专利申请收件地址邮寄通知书副本,未提出请求的视为不需要通知书副本,用户可登陆专利电子申请网站(www.cponline.gov.cn)查询操作方法。
(3)涉及的通知书副本有:电子申请受理阶段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意见通知书”、“文件不受理通知书”;电子申请授权阶段发出的“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电子申请变更业务的“手续合格通知书”;以及因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未在通知书推定收到日前下载通知书,而为其发出的通知书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