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设计人):指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分类:A、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
B、专利法规定,在外观设计专利中,对外观设计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设计人。设计人为自然人。
C、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申请:发明人应当是个人,请求书中不得填写单位或者集体,例如不得写成“××课题组” 等。发明人应当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多个发明人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
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不公布发明人姓名的,应当在请求书“发明人” 一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 (不公布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