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本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材料查验(仅限PCT发明专利申请和境外授权发明专利以及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两人或以上的项目,其它专利不需查验)
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系统专利号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盖公章/个人签名)到专利申请地址或申请人所在镇街(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详见通知附件)查验。材料清单如下:
(一)PCT发明专利申请
1.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
2.PCT国际申请费(官费部分)发票或收据(有申请号);
3.PCT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或PCT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中文版本)。
(二)境外授权发明专利
1.受理国或地区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证书;
2.专利检索界面截图。
(三)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授权书原件
专利(申请)权人为两人或以上的,第一专利(申请)权人作为本项目申请人,并提供由其他专利(申请)权人共同签署的专利申请资助申报授权书。(授权书模板见附件1)
二、网上申报
(一)注册账号(仅限于新用户)
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获取注册账
号:进入注册页面,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致电各镇街管理人员激活账号,获取注册账号。
(二)登录填报
1、查验注册账号登记信息(新注册账户可免)
登录东莞市科技局网站,以注册账号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查验注册账号登记信息是否有更新内容。如有变更,请更正相关信息后才填报。
注意:联系人电话应是本地号,银行名称以企业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为准,个人账户必须是在东莞市的中国工商银行开户!
2、填报流程
点击进入项目申报→专利业务→专利申请资助→2014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资助申请→在线填报→填写“申请表”→确认填报内容无误后保存→提交。
(三)《东莞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书》填报说明
进入《东莞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书》申报页面,按照表格内容逐一填写。具体填报内容如下:
1.受理编号:自动生成,不需填写。
2.专利号/专利申请号
(1)专利号
l 国内授权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按照专利证书上的专利号填写,例如:ZL201110252321.X,注意要填写“ZL”。
l 境外授权发明专利
按照受理国或地区专利局授权证书上的专利号填写,例
如:US8480375B2。
(2)专利申请号
l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
进入实质审查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上的专利申请号填写,例如:201110252321.X,注意数字前面没有英文字母,不能增加填写“ZL”。
l PCT发明专利申请
按照《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105表)上的国际申请号填写,例如:PCT/CN2011/082321。
3.专利申请名称、专利申请日、专利授权日、专利申请人名称、专利申请地址、专利申请资助类型
点击“专利申请名称”左边空白区域自动获取系统信息,请确认相关信息是否正确。
4.资助金额
除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要填写金额外,其他专利类型的资助金额都是自动生成。
l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的资助3000元/件,
其中: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职务发明资助1000元/件,非职务发明资助500元/件
l 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资助500元/件
l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1000元/件
l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12000元/件
l 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50000元/件
l 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港澳台除外)
获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25000元/件
l 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12000元/件
l 《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境外发明专利经检
索具备专利三性的发明专利申请资助15000元/件
5.附件上传
材料要求:清晰、完整、A4规格、彩色扫描(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签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清单:
(1)专利证明材料:
A.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证书,单位申请人的可免传;
B.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实审通知书,单位申请人可免传;由国家专利局开具的载有专利号的实审费收据;
C.PCT发明专利申请: 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105表);PCT国际申请费(官费部分)发票或收据(有申请号);PCT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237表)或PCT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409表);
D.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美日欧发明专利和其他境外发明专利):受理国或地区专利局发出的专利证书;专利检索界面截图。
(2)身份证明材料:
A.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同时提交工商局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B.本市户籍居民:个人身份证;
C.本市在读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亦可):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3)银行账号证明材料:
A.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户许可证;
B. 本市户籍居民、本市在读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亦可):在东莞市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
(4)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资助协议书:专利(申请)权人为两人或以上的需上传。
6.所属镇街:按专利申请地址或申请人户口所在镇街(园区)填写,点击“所属镇街”空白区域获取菜单并选择相应的所属镇街。
7.银行账号信息(在注册信息中自动获取的):
l 开户名称:自动生成,请确认是否正确。
l 开户银行:点击“开户银行” 空白区域自动生成,请确认是否正确。
l 银行账号:点击“账号” 空白区域自动生成,请确认
是否正确。账号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卡、存折上的信息应一致。若不一致,请修改注册信息。开户银行应填写全称,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支行**分理处。银行名称正确的全称见附件2。
个人账户必须是在东莞市的中国工商银行开户!
8.联系人/手机号码:点击“联系人/手机”空白区域自动生成,请确认是否正确。联系人电话应是东莞地区的号码。
三、注意事项
(一)如符合条件但不能填报的,请填写《申报系统专利号申请表》提出补号申请(格式见附件3)。
(二)认真填写申请书,核对本次申报资料与系统所生成资料保持一致,保证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市财政资助的,追缴予已发放的财政资助资金,并停止申请人3年市政府科技项目申请资格。
(三)同一件专利已获得过政府专利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四)为确保申报过程沟通顺畅,申请人应正确填写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东莞地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并及时关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如申报资料退回修改,请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再提交。如因电话填报不正确或申请人未及时留意相关信息导致未能获得资助,由申请人自负。
(五)疑难解答
l 网上申报系统如有问题,请进入 “客户常见问题及解
决方法” (http://59.36.14.9/ujet/demo/index/use_instruction.html)。或拨打电话:18926870083(何先生)。
l 其他问题:拨打电话:22993681、22993685或
项目申报监督电话:22831302、22831343
附件:1.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授权书
2.银行名称全称表
3.申报系统专利号申请表
附件1
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报授权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协商一致,现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其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申请/拥有的_____件专利(详见清单)向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申报2014年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
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盖章生效。
委托方签章:
日期:
受托方签章:
日期:
专利清单
序号 |
专利(申请)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授权日期/实审日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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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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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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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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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银行名称全称表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7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
玉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专利(申请)权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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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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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申请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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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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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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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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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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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申请)号 |
专利申请名称 |
专利 申请日 |
授权日/进入实审日 |
资助 类型 |
资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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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报系统专利号申请表
备注:
1.需要填写本申请表的情形: PCT发明专利申请;境外授权发明专利;2013年6月20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或公开且符合条件但未申请资助的。
2. 本申请表填写完整后递交至专利申请地址或申请人所在镇街(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申请人(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