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红绿灯路口的新型电子眼今日抓拍处罚。
今天开车上路,要特别注意了。从今天开始,东莞交警在城区11个红绿灯路口安装的新型固定电子眼将正式抓拍处罚了。
与以往的红绿灯路口安装的固定电子警察相比,新型电子眼除可抓拍冲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外,还可以抓拍不按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违法。
交警支队警务指挥中心负责人说,这些新型电子眼都是自动抓拍的,从车辆进入候车道开始,一直到离开其余三个路口斑马线期间,该系统都能感应到车辆是否有违法行为。但该系统不会抓拍超速、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三元路报业大厦路口,就目前司机朋友们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请交警支队民警一一为大家讲解,请广大驾驶人从今天开始,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以下情形要处罚
1、右转弯专用车道上越白色实线进入直行车道
昨日下午,记者在三元路报业大厦路口看到,从宏远桥方向来的车,到了红绿灯路口时,有些车辆会在右转弯专用道上越白色实线直接进入直行车道直行。
对此,交警支队民警介绍说,新型电子眼有专门的摄像头对着右转弯专用道,专门抓拍占用右转弯专用道,并越白色实线进入直行车道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违法,将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2、直行车道上变道至右转弯专用车道,有些会处罚有些不会
昨日下午,记者在三元路报业大厦路口看到,有些车辆会在直行车道越白色实线进入右转弯专用道右转弯。
对此,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由于三元路报业大厦路口处没有白色虚实线,直行车道车辆不能越白色实线进入右转弯专用道,否则将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但在一些有白色虚实线的路口,直行车道车辆可以越线进入右转弯专用道,但右转弯专用道上车辆不得越线进入直行车道。
3、左转弯时压中间双黄线
昨日下午,记者在三元路报业大厦路口看到,有些车辆在最左边左转弯车道上左转弯时,因提前打了左转方向,压了中间双黄线。
对此,交警支队民警说,这种行为也会抓拍处罚,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以下情形不会处罚
如果前方车辆故障或发生事故停车,或是前方道路损坏无法前行,在这种情况下越过白色实线变道,是否会被抓拍处罚呢?
对此,交警解释说,新型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抓拍违法并输出照片后,交警部门会对违法图片进行人工筛选,如果确实有这些情况,可以免于处罚。
在红绿灯路口,绿灯亮起时,有些车辆因司机走神不走,停在那里,会处罚吗?
对此,交警解释说,这种行为如果不是主观造成的,以教育为主,不会处罚。
此外,在候车道上,只是压了白色实线,并没有越过白色实线变道,会被抓拍处罚吗?交警解释说,对于这种情况,将视情况处理,根据违法图片判断,如果是让车等情形,可以不处罚。
不按车道行驶有多种表现形式
昨日下午,记者在三元路报业大厦路口看到,三元路双方向有2条左转弯道和4条直行车道。
交警支队民警介绍,新型电子眼能抓拍所有的不按车道行驶违法,并处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不按车道行驶主要有在直行车道左右转弯,在左转弯车道直行或右转弯等。
“在左转弯车道上可以掉头,但一定要过了斑马线后再掉头。”该民警说。
相关链接
11个新型电子眼路口
东骏路-东六路路口;东骏路-东五路路口;东五路-宏伟路路口;金鳌路-泰新路路口;东江大道细村路口;东城东路-东城路路口(东城广场路口);东城东路-迎宾路路口(迎宾路口);学院路-东兴路口(理工学院路口);三元路-宏图路口(四环埃索路口);莞穗路-汾溪路口;莞太路-新基路口。
交警市区大巡逻疏导拥堵
四环路—东莞大道立交桥交会处高峰时段行车缓慢,交警研究解决方案
1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率队,在市区开展大巡逻,检查市区各交警大队早高峰警力到位情况,并纠正沿途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张绍培两次来到四环路—东莞大道立交桥交会处,实地观察该路段行车缓慢的情况。交警部门接下来将研究解决方案,推出整改措施,让该路段保持畅顺通行。
支队长率队上街巡逻
1月7日上午7点30分,张绍培率队出发巡逻,沿途检查辖区交警大队的早高峰警力到位情况,纠正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并在东华医院门口路段停车,查看了新改造的掉头匝道以及在东纵大道—东城中路路口左转弯车道右置的通行情况。
2013年10月,市交警支队重新调整了机关大巡逻工作方案,要求支队长每月至少安排两次巡逻,其他支队领导值班当周至少巡逻两次。支队领导上路巡逻要按照要求记录巡逻情况,并使用同一本《巡逻记录本》,加强支队领导间的信息交流,同时相互借鉴和监督。
据介绍,三个多月来,市交警支队领导带头执行“大巡逻”任务,在巡逻过程中疏导交通拥堵,纠正交通违法,处置交通事故现场,,检查督导各科室的大巡逻工作及城区各大队的路面执勤工作。根据巡逻过程中发现的信号灯配时、交通安全整治、交通勤务安排等问题,市交警支队召集相关科室大队研究解决。
研究整改立交桥拥堵
据介绍,市交警支队近期接到一些市民反映,称该路段在上下班高峰期行车缓慢。导致行车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东莞大道辅道上直行的车辆,受到从四环路立交桥转下来右拐车辆的影响;二是该路段绿化带挡住了驾驶员的视线,交会车辆剐蹭、碰撞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进一步加重拥堵。
1月7日上午8点,张绍培率队来到东莞大道—四环路立交桥,和副支队长龙小平及南城交警大队负责人一道,实地观察行车缓慢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该路段的交通情况,在当天辖区的晚高峰巡逻中,张绍培又组织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秘书科及南城交警大队负责人到该路段,从下午五点半到六点半,观察晚高峰交通情况。据介绍,市交警支队接下来将针对该路段的行车缓慢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力争早日让该路段行车畅顺通行。
各部门就规范危险驾驶 定罪量刑标准达成一致
昨日下午,公检法交警部门办案工作座谈会在市交警支队召开。会议讨论了交通肇事特殊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16个热点议题,涉及交通肇事办案、危险驾驶办案、案件移交与接收、行政案件等。会议就建立交通肇事特殊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初步达成一致。
会上,市交警支队表示,近期交警部门有多起二次事故对两名肇事司机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案,因客观因素造成这类事故中被害人死亡时间、致死原因等无法明确界定或查明,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不诉决定。该支队建议,针对此类事故的调查取证方面的特殊要求,建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建立交通肇事特殊案件(如影响较大、案件定性复杂、案件疑难)提前介入机制。
市检察院表示,一般性案件交警部门可按辖区申请检察部门介入,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检察部门可主动介入。如果确定对某案件采取提前介入,最好由公安、法院、检察院多个部门同时介入。
会上,市交警支队还建议明确交通肇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特别是针对具有无证驾驶、酒驾、毒驾、逃逸等致人重伤、死亡负主要责任的,或具有驾驶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车辆肇事的、肇事后袭警等恶劣情节的,不论是否与受害方达成赔偿协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一律提起公诉,确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的行使。会上,公检法各部门还就加强规范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初步达成一致。(记者 晏聪 通讯员 戴小星)